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科学谋划,推动社会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为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区社会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准确把握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立足“两新”工委职能职责,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落实好《关于压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责任的若干措施》,持续选优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扎实推进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质效。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坚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巩固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分类推进,完善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四级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党建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团体普遍建立党组织,强化基金会党组织对依法运行、规范活动的监督作用,探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依托交通运输、快递、互联网、“小个专”和网约配送等全区性行业(综合)党委和县(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广泛开展“同上一堂课”思想政治工作和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新就业群体—党员—企业党组织—成员单位”四级诉求主动征集办理机制,打造新就业群体党群服务网络,推进“友好场景”建设省域全覆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完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指标体系(试行)》,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和负责人任职管理,集中整治换届乱象,调整优化结构布局,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抓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将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纳入2026年地方立法计划。做好村(社区)“两委”成员换届工作,健全村(居)配套组织。推进宁夏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自治提升行动,落实农村彩礼倡导性标准,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推进移风易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分层分类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三个清单”,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自上而下主动对接下沉服务资源,拓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工作成效。深化“银川多民族社区居民亲如一家”品牌,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促进宁夏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为基层减负赋能,持续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和指导目录,对依法依规需要基层协助的事项“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改革,稳步推进“一表通”建设等数字赋能基层工作。
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自治区信访局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好宁夏“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访调对接”机制,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工作。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深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部门(单位)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四方联动”机制,做实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工作体系,畅通线上线下常态化征集渠道,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发展志愿服务,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发挥“兰花芬芳”志愿服务品牌效应,实施志愿服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等行动,实施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和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推动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成立自治区、市、县(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深入推进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程,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好用好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社会工作领域党务工作者等社会工作力量,加大教育培养力度,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